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的《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有關精神,經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同意,2010年繼續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為進一步引導高校畢業生在我市“五個重慶”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兩翼”農戶萬元增收工程中貢獻力量,擴大團組織社會影響力,根據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西部計劃”)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特制定重慶市2010年西部計劃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按指定指標擇優招募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保⿷獙卯厴I生或在讀研究生,到基層鄉鎮一級從事為期1—3年的志愿服務工作。全國項目繼續實施支教、支醫、支農、基層青年工作、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基層檢察院、基層法律援助、基層人民法院、農村平安建設、開發性金融、災后重建等11個專項行動。地方項目繼續實施扶貧接力專項行動。完善2010年延長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務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業服務工作。
二、主題口號
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傳口號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長
四、工作步驟
(以下時間均為參考時間,具體進度將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調整)
(一)新增服務區縣和新招募志愿者服務崗位的申報和確定
1.新增服務區縣
未取得西部計劃全國項目服務區縣資格的區縣可進行申報(申報表詳見附件1,重慶市2010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服務區縣(自治縣)名單詳見附件2)。新增西部計劃服務區縣必須成立西部計劃區縣級領導機構和項目辦,專人負責日常管理服務,志愿者服務人數超過30人;并經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申請,市項目辦審核,報全國項目辦批準。因管理不力導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務區縣(自治縣),取消西部計劃全國項目服務區縣(自治縣)資格,2010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全國項目志愿者。
2.服務崗位的確定
服務崗位的確定采用申報制度。各區縣(自治縣)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項目辦”)按照有關工作要求,進行支教、支醫、支農三個專項的崗位申報,申報數量以2009年支教、支醫、支農三個專項到崗志愿者總數(含2008年支教、支醫、支農三個專項延期志愿者)減去本區縣(自治縣)2009年支教、支醫、支農三個專項延期志愿者人數為基準,逾期不報視為無崗位需求。市項目辦按《重慶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區縣項目辦考核指標(征求意見稿)》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派遣指標和服務崗位。各區縣(自治縣)項目辦申報的崗位應切合需求,盡可能保持連續性,并嚴格控制區縣(自治縣)鄉機關、企業等崗位,數量不超過申報崗位數的10%。其余專項志愿者的招募指標和服務崗位由市項目辦商各專項行動主管單位確定。
3.錄入并分配服務崗位
5月14日前,市項目辦將審核合格的全國項目的服務崗位信息,按一崗一人的原則,錄入“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同時,按照對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額分配相應的服務崗位,并及時向對口省項目辦通報分配情況。
(二)招募工作
1.報名及審核
(1)網上報名。5月6日至5月26日,報名學生可登陸西部計劃網站(xibu.youth.cn)和中國志愿者網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關情況,填寫《西部計劃報名登記表》。服務意向包括支教、支醫、支農、基層青年工作、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基層檢察院、基層法律援助、基層人民法院、農村平安建設、開發性金融、其他等志愿服務專項行動。選報扶貧接力專項(地方項目)的,請選“其他”。
(2)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選報扶貧接力專項(地方項目)的,由報名者在登記表專項類別中特別注明。
。3)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
(4)審核。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后,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后,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所有報名學生均需審核。
2.選拔志愿者
(1)選拔標準
a.具有志愿服務精神;
b.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
c.通過本校畢業體檢和西部計劃體檢,具備能到艱苦地區從事艱苦工作的身體條件;
d.獲得畢業證書并具有真實有效居民身份證;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先;
f.優秀學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先;
g.西部急需的農學、法學、電視節目制作、金融、師范等專業者優先;
h.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重慶地區者優先;
i.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優先;
j. 參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的志愿者應累計有1個月以上基層工作、志愿服務經歷或者曾獲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擔任過各級團學組織主要負責人。
有條件的高校要鼓勵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報名參加西部計劃,并在保留其入學資格和學籍等方面出臺鼓勵措施。
(2)筆試、面試
5月27-28日,市項目辦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按崗位需求和學歷要求(全市2009年延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整體本科或以上學歷占85%以上),對報名人員擇優進行篩選,并將篩選情況反饋至高校項目辦。高校項目辦在市項目辦指導下,考察報名畢業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專業特點、志愿服務經歷等情況,并協調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等有關部門,對報名畢業生開展筆試、心理測驗、面試等考察工作,擇優選拔志愿者,考察結果要書面備案。
各高校項目辦要準確告知報名者所劃分專項以及專項屬全國項目還是地方項目。同時,受市項目辦委托,與考察合格的志愿者及時簽訂《招募協議》,6月12日至14日,各高校項目辦將初定錄取志愿者名單按規定格式報市項目辦。
(3)統一體檢
6月中旬,市項目辦統一安排體檢時間和醫院(三級乙等以上醫院)。各高校項目辦組織本校入選的報名者到指定醫院進行集中體檢(體檢項目見附件3,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體檢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時調換。
志愿者在服務期間,因體檢不嚴導致既往病復發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招募高校承擔,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招募資格。
(4)公示
6月上旬,高校項目辦在校園網上公示全國項目、地方項目錄取志愿者名單,公示時間為三天。若無異議,高校項目辦要認真填寫《重慶市2010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報名人員考察合格名單登記表》(見附件4),并通過電子郵件和傳真的方式,將志愿者名單報市項目辦。對錄取的全國項目志愿者,高校項目辦同時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確認名單。
(5)錄取志愿者
市項目辦對擬錄取的志愿者名單通過重慶志愿服務網(http://www.zycq.cn)公示三天。若無異議,錄取為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地方項目志愿者。同時,市項目辦將全國項目志愿者名單通過“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報全國項目辦。
招募工作期間,各高校項目辦要加強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庫,把入選和未入選的報名學生全部納入其中,以備崗位更換和因體檢等原因更換之需。
(6)督導檢查
5月至6月上旬,在志愿者招募階段,市項目辦將對高校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宣傳、面試、公示等重點工作環節,各高校項目辦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自查。
(7)審定確認
6月下旬,市項目辦通過高校項目辦向志愿者發放《確認通知書》(注有服務崗位、專項類別、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9月上旬,全國項目辦將通過“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匯總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到崗志愿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市項目辦將匯總地方項目到崗志愿者名單,同時向社會公布。
(三)宣傳動員
在今年的形勢下,要注重宣傳2010年西部計劃招募要求、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重要變化,保證新政策的順利過渡和實施;要做到宣傳工作的“六個一”:一是報名第一天向本校每一位應屆畢業生郵箱發送西部計劃招募信息;二是在校園網首頁發布半個月的西部計劃招募消息;三是在學生餐廳視頻電視中播出半個月的西部計劃電視公益廣告,在校園廣播中播出半個月的西部計劃廣播廣告;四是協調本校有關部門,在學生人流集中處懸掛西部計劃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海報;五是通過召開畢業生集中動員會、現場說明會、事跡報告會等多種宣傳形式向全體高校畢業生推介西部計劃、宣傳志愿服務理念,提高對志愿精神的認知程度,增強畢業生服務他人、奉獻社會的自覺意識;六是在學校主要活動場所設置西部計劃招募咨詢臺,實現對應屆畢業生宣傳動員的全覆蓋,以富有成效的宣傳工作促進其他各個環節的順利開展。有條件的高校還可以邀請本校往屆優秀西部計劃志愿者回校舉行事跡報告會;可以以獎學金的方式鼓勵應屆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各高校項目辦要抓住機遇,扎實做好西部計劃的招募動員工作,力爭向每一個愿意參加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全面、準確、及時的發布西部計劃相關動態信息。
(四)集中培訓及上崗
1.做好服務
為加強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務期間,戶口、檔案保留在畢業高校;服務期滿后志愿者通過雙向選擇落實工作單位,學校再發放報到證。
2.集中培訓
7月下旬,高校項目辦派工作人員集中組織本校錄取志愿者到集中培訓地報到,參加由市項目辦統一組織的集中培訓。集中培訓報到時,志愿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到時,志愿者需提交畢業證和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志愿者補招
培訓派遣期間,如出現入選志愿者流失,市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志愿者補招,補招工作嚴格按照全國項目辦制定的志愿者選拔條件和體檢等選拔程序,從志愿者后備人才庫選拔并經培訓后派遣到崗。
4.志愿者信息確認
全國項目的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須在8月15日前登陸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有關服務信息,內容包括: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電話,發放補助專用銀行卡號。地方項目的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須在當地區縣(自治縣)項目辦確認有關服務信息,內容包括: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電話,發放補助專用銀行卡號。
5.崗位管理
志愿者派遣時,服務區縣(自治縣)項目辦應嚴格按照市項目辦確認的志愿者錄用崗位安排上崗,特別是基層青年工作、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基層檢察院、基層法律援助、基層人民法院、農村平安建設、開發性金融、扶貧接力等8個專項行動崗位要嚴格執行,嚴禁調換崗位,若區縣(自治縣)項目辦隨意調換志愿者崗位,市項目辦將限期督辦區縣(自治縣)將志愿者調回原崗位。
(五)管理服務
進一步落實“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并重”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加強管理服務工作的制度建設和機制建設。各區縣(自治縣)項目辦要將志愿者安全健康作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實,明確責任,規范管理,強化服務區縣(自治縣)項目辦和用人單位管理服務責任。切實落實好西部計劃志愿者崗位對接和專、兼職擔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等工作。
根據全國項目辦有關要求,市項目辦將加強區縣(自治縣)項目辦年度工作考核,實行區縣(自治縣)項目辦考核末位淘汰制。
(六)就業服務
各區縣(自治縣)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要按照全團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統一部署,把西部計劃志愿者的就業服務工作納入青年就業創業基金、實施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項目和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等重點工作實施范圍。同時,高校項目辦要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本校派出的服務期滿志愿者。
各區縣(自治縣)項目辦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庫,對服務期滿志愿者的就業創業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加強對期滿志愿者的跟蹤培養。
(七)考核表彰
市項目辦將依據全國項目辦制定的《評估考核辦法》,對2009至2010年度項目實施的總體績效、各級項目辦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個人服務業績進行考核評估。
1.志愿者服務期滿,市項目辦負責服務證的編號匯總、組織發放等工作,并負責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院校、服務單位、服務證編號等內容在內的年度服務期滿志愿者信息檔案,以備各方面核查。服務區縣(自治縣)項目辦負責對志愿者做出鑒定并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發放服務證,作為志愿服務經歷和享受相關政策的證明。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志愿者的服務證編號由西部計劃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由志愿者本人填寫。西部計劃扶貧接力專項(地方項目)志愿者的服務證編號由各區縣(自治縣)項目辦根據市項目辦有關規定編制,由志愿者本人填寫。
2.市項目辦將對區縣(自治縣)項目辦進行考核排名,實行末位淘汰,考核結果作為表彰和確定下一年度服務縣實施計劃派遣指標重要參考依據。
3.市項目辦將表彰優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務地項目辦,納入中國青年志愿者優秀個人獎、組織獎和項目獎評選表彰范圍。根據有關文件要求,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及銅獎獎章頒授工作不再進行。2010年起,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不再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金獎、銀獎及銅獎獎章。
五、政策保障
2010年重慶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享受《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等文件有關精神。有關研究生加分和報考公務員加分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為準。
1.2010年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報考重慶市公務員的,具體政策規定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公務員招錄簡章為準。
3.志愿者服務期間,統一辦理西部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保險費用由全國項目辦和市項目辦按相關標準給予支付。
各級項目辦要深入研究、加強協調,進一步做好西部計劃與相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專門項目的待遇政策的銜接工作。各區縣(自治縣)項目辦也要爭取黨政大力支持,與有關部門積極溝通,為西部計劃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六、經費保障
1.志愿者生活補貼和艱苦地區津貼。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志愿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680元,同時根據所在服務地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全國有984個縣、市、區納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每月津貼標準分別為:一類區65元,二類區120元,三類區215元,四類區370元,五類區640元,六類區950元),按月發放。
西部計劃扶貧接力專項行動(地方項目)志愿者服務期間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680元,同時根據所在服務地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具體標準同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另發貧困村工作補貼每人每年600元,在服務期滿一年后一并發放。
2.志愿者交通補貼。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地方項目志愿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交通補貼。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志愿者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由全國項目辦(全國項目)和市項目辦(地方項目)統一撥付至志愿者所持銀行卡中。
七、地方項目
重慶市2010年西部計劃地方項目為扶貧接力志愿服務行動,由團市委、市扶貧辦共同實施,由市項目辦具體落實,納入西部計劃統一管理。
聯系電話:63861558 63861317(傳真)
電子郵件:63861558@163.com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四路81號附4號
團市委志工部、市志愿服務工作指導中心
郵 編:400015
重慶市2010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服務區縣(自治縣)名單(共3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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