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八、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公招報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公招考錄,本次公招的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新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須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三)最低服務年限。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醒: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或考試機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
2.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巴中市監督聯系電話:巴中市紀委(市監察委):0827-12388
巴中市政策咨詢電話:0827-5266060(市委組織部);
巴中市財政局:0827-5269703;
巴中市醫療保障局:0827-5272560;
巴中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0827-2341088;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0827-5268998;
巴中市生態環境局:0827-5111073;
巴中市巴州區委組織部:0827-5229751;
巴中市恩陽區委組織部:0827-3369967;
南江縣委組織部:0827-8264705;
通江縣委組織部:0827-7200858;
平昌縣委組織部:0827-6229937;
報名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0827-5261628。